四不放过原则直指矿难事故调查软肋维权

文章来源:新竹文学网  |  2020-10-25

"四不放过原则"直指矿难事故调查"软肋"

孙家湾矿难发生后,国务院孙家湾煤矿“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也在辽宁阜新成立。

这样频繁地组成国按照CentOS 6桌面包默认安装家级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已经让公众感觉“疲劳”了。像以往一样,这次调查组的主要职责也无非还是调查相关“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四不放过”是去年初温家宝总理对遏制重大生产事故的接连发生,在原来的“三不放过”基础上提升的处理安全事故的新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四不”相比“三不”,强调了“事故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增加了“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更加明确、强化对事故者处理和教训的吸取,直指当前事故处理的欠缺和不足。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现在我们还是不能遏制恶性死伤事故的接连重复发生。是每次的调查不到位,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和人,还是落实处理中“放过”了什么?否则,这集无数血的教训的原则,为何总起不到警戒和预防效果呢?只从现象看,几乎可以肯定矿难事故调查和处理没有很好地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我们“放过”重复发生事故的“隐患”呢?

安全生产,本来就是一项综合性的、齐抓共管的工作,但从社会大环境上看,国家能源结构布局的不合理,煤炭吃紧的残酷现状,企业生产安全投入巨大欠账,安全生产落后管理意识积重难返等等矛盾,如今集中在煤炭生产安全问题上表现出来,单单要求煤炭企业一家怎么能担得起来这么重的负荷呢?这一点,上面看得到,企业看得到,不是不想安全生产,而是力不从心。企业对安全只能是小补小闹,“小心一点”而已,却无法消除内外交织的根本“隐患”。所以事故一旦发生,舆论对这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辙”忍无可忍,不少人一直认为根源是处理不力,赔偿太低,惩罚不够造成的,却不知道其实决策层也正处在“投鼠忌器”尴尬的境地。

根治煤皮肤也会变的更加透亮细致炭生产的重大事故“顽疾”,功夫在企业之内,更在企业之外,如果不下决心全面、系统地“标本兼治”,那么,“四不放过原则”将是起不到作用的“良方”,是矿难事故调查意义总也体现不出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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