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区查传销屡将房屋租给传销人员被罚维权
文章来源:新竹文学网 | 2020-10-27
南宁青秀区查传销 屡将房屋租给传销人员被罚5万
广西讯(曾燕芳 通讯员孔德亮)12月22日凌晨,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出动200多名执法人员,对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再次展开了一次清查非法传销的整治行动。 当天凌晨6时,整治行动开始,执法部门分成十个组对仙葫开发区各小区出租房进行清查。跟随第九小组,来到名为朱槿花园的住宅小区,敲开某单元的2楼、3楼、4楼的门,经过登记备案和传销材料的确认,发现这里集中居住的都是涉嫌传销的人员。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这些人纷纷狡辩:我是来南宁旅游的。我是来南宁做生意的。这些资料我不知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存款失踪案件道是什么。在一间4房一厅的出租屋里,一名来自河南的名叫俞振豪交割月的小伙子告诉:我们全家5人,是经过村里一个人介绍来这里做生意的,说这里搞西部大开发,很好赚钱。俞振豪表示,家里下雪了,天气冷,反正也没事做,很多人都跟着村里那个人一起到南方来做生意了。 据悉,涉嫌传销的人员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将被进行教育并劝返,骨干人员将进行劳动改造、刑拘。而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进行传销非法活动的,第一次被发现,将对屋主进行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后,将对屋主进行劝阻;第三次被发现,将会立案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条例,屋主将会被处罚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