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变身成交通罚单车主称被吓坏牛

文章来源:新竹文学网  |  2022-02-18

售楼广告变身成“交通罚单” 车主称被吓坏

售楼广告变身成 交通罚单 吓坏车主

公司工作人员称 因被投诉目前公司已经停止张贴该广告

近日,北京顺义1楼盘为了促销,将小广告假装成 交通罚单 贴在车主的车上。北京青年报看到,小广告做得非常逼真,和正规的违章罚单非常类似,一样也写着被处罚车号、车身颜色以及违法停放时间等。不过,提示车主去接受处理的地点却是商家的售楼中心的地址,罚款监督员的名字一栏中则写着 宋仲基 的名字。小广告的背面显示,这是捏造的罚单,实则是顺义一楼盘的售楼广告, 罚单是假的,奖品是真的 ,并鼓励车主去售楼中心领取奖品。

表明了安倍政权下一步的施政重点 该小广告被1车主举报后,顺义城管部门依法对张贴小广告的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该公司被顺义城管旺泉执法队处以行政罚款三万元。

日前,该楼盘售楼部的一拓姓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将楼盘广告假装成 交通罚单 是策划部想出来的地面推广方式, 由于被投诉,公司目前已经停止了张贴小广告的行为 。她承认, 这个广告确切会吓到车主,但看到背面时会发现是虚惊一场 。

据了解,之前也曾有模仿 停车罚单 制作广告单吓坏车主的报道。据当时有关工商负责人表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广告形式有点不妥当,但具体内容并没有违法之处,所以难以对商家进行处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工商部门不作为欠妥当,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违法发放的,有关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根据法律对发放广告的人进行处罚。

并且,韩骁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宏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广告的表达情势需要健康,那么,该楼盘这种类似车辆违停告知单的宣传广告,其形式虽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这类形式也造成了车主的一时恐慌,严重点说,其对交通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这种广告情势应得到制止,依法受到应有的处罚,避免以后类似情形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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