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商局买到吃费手机可双倍索赔动作

文章来源:新竹文学网  |  2020-11-05

鞍山市工商局:买到“吃费”可双倍索赔

鞍山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公布涉嫌“吃费”的28个品牌相关经营者须将“吃费”下架并对软件去“吃费”化升级

    消费者使用“吃费”,一不小心触碰到某些快捷键就会被扣费。

    游戏乐园、占卜星座、激情聊天……看到里这样的菜单,好奇的用户如果点击进入,就有可能造成费用源源不断地被扣除。这种预装在内的软件,让用户稍有不慎,就会掉入“吃费陷阱”。昨天,从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分局了解到,6月28日以后,消费者购买到“吃费”可以双倍索赔。

    今年6月5日和6日,鞍山市工商局对各大卖一般情况下场及专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国产品牌厂商和增值业务内容提供商(简称SP商)勾结,在里内置软件,设置“吃费”陷阱,使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不小心触碰到一些快捷键就会被扣费。有些稍好的品牌会在该软件的某处打上资费标准,有的根本没有任何提示,但即使打上资费标准,也不符“这些 ‘公司’有的注册在异地合工信部关于定制类、订阅类业务需要二次确认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符合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的要求。

    昨天,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分局公布涉嫌“吃费”的品牌有以下28个:贝尔丰、长虹、长营、大华、大显、德赛、国维、汉泰、华腾、基尔、金翰、金鹏、科潮、莱基达、蓝极星、聆韵、龙鹏、欧博信、欧正、三奇、闻讯、沃凯泰、新中桥、信实、亿和源、振华、知已、中轴线。

    工商部门限上述品牌的经营者于6月28日前将带有“吃费”功能的下架并对软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件进行去“吃费”化升级;对逾期不升级的,工商机关将该品牌及其经营者列入《鞍山市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及经营者重点监控目录》,进行严肃查处。

    工商规定从2010年 6月 28日开始,凡进入鞍山市卖场的国产品牌,必须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备案。备案材料如下:1、厂商和分包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产品质量检测证明(3C认证);3、进许可证书复印件;4、厂商或分包商与经销商鉴定销售协议;5、厂商、分包商、经销商销售产品的授权书;6、针对“吃费”问题的官方声明或承诺书(保证书);7、经自检自查已上市销售的品牌目录。

    从6月28日起,鞍山市区范围内各经营企业,必须向消费者公开承诺:

    一、必须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承诺,“本店无吃费,如销售吃费双倍赔偿”;

    二、各品牌专卖必须承诺“某某牌无吃费,如销售吃费双倍赔偿”;

    三、销售发票背面必须加盖“此若存在内置收费菜单等吃费问题,赔偿×元”印记,并将价格的2倍金额填至空白处。

    目前,假冒、贴牌产品严重冲击正品市场,不仅对正品市场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更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工商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没有承诺的店不进,没有承诺的柜台不看,没有加盖承诺印记发票的不买。

    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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